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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房款利率 上海存量房贷利率明年1月1日调整!

2024-05-23      来源:市场金融网     编辑:关强

上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房款利率 上海存量房贷利率明年1月1日调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4年5月18日起,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利率分别下调至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利率分别下调至2.775%和3.325%。

上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房款利率 上海存量房贷利率明年1月1日调整!

2024年5月18日(含)以后发放的房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2024年5月18日之前已发放的房贷,房贷期限为1年的,执行原借款合同利率,房贷期限在1年以上的,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根据央行决定,上海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利率0.25个百分点。

针对5月18日之前已发放的房贷,房贷期限为1年的,执行原借款合同利率;房贷期限在1年以上的,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5月18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文称,深圳住房公积金房贷利率下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房贷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公积金房贷发放后,遇国家公积金房贷利率调整的,公积金中心应当按季度对房贷利率进行调整。2024年5月18日之前深圳市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自2024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2024年5月18日之前申请且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以及2024年5月18日(含)之后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均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5月17日公告,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775%和3.325%。对于2024年5月18日起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执行新利率;2024年5月18日前已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根据借款合同约定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上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房款利率 上海存量房贷利率明年1月1日调整!

除此之外,东莞、江门、汕头多地发布通知,纷纷调整利率!

北京、上海等地也下调

5月18日,上海公积金发布关于调整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利率的通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4年5月18日起,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利率分别下调至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利率分别下调至2.775%和3.325%。2024年5月18日(含)以后发放的房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2024年5月18日之前已发放的房贷,房贷期限为1年的,执行原借款合同利率,房贷期限在1年以上的,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湖北17个市州已全部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利率。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仍执行原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利率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利率标准。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已受理未放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利率标准。对于2024年5月18日(含)后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利率标准。

目前北京已执行房贷利率下调,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仍执行原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利率标准,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利率标准。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已受理未放款的和2024年5月18日(含)后受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利率标准。此外,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房贷人无需另外申请,房贷利率会自动下调,若房贷人不更改每月还款金额,则会自动计算为多还本金,少还利息。

此外,苏州、合肥、南京、成都、重庆、长沙、太原、郑州、昆明、江西、海南等地也发通知称,2024年5月18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按新利率执行。2024年5月18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自2025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执行。

不过也有个别地方有细节不同,比如苏州、南京和太原等地,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申请且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房贷利率。成都则是,2024年5月18日之前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房贷:房贷期限在1年以上的,房贷利率将在2025年1月1日进行调整;房贷期限为1年的,房贷利率不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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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调整公积金房贷政策

另外,陕西、杭州、合肥还调整了公积金房贷政策。

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房贷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首次使用公积金房贷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0%;结清首次公积金房贷后,再次使用公积金房贷购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25%。使用公积金房贷购买二手住房的,房屋建成年限不超过30年,房贷期限与房屋建成年限之和不超过40年,房贷期限最长为30年。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使用公积金房贷购房的,房贷最高额度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至1.2倍。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房贷家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有关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家庭住房套数以购房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或认定证明为准。住房公积金房贷首套房、二套房政策根据家庭住房套数和住房公积金房贷情况认定。住房公积金房贷情况以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住房公积金房贷首付款比例政策保持不变。通知自2024年5月15日起施行。合同网签时间在2024年5月9日及以后的,按本通知规定执行,新建商品房以商品房网签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房屋网签转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4年5月9日前已完成合同签订的,按原有信贷政策执行。

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调整我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可贷额度的通知》。通知提出,借款人家庭夫妻双方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最高房贷额度由原55万、65万元上调至100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的,最高房贷额度由原45万、55万元上调至70万元。符合政策的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夫妻双方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房贷额度由原75万元上调至120万元;单方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房贷额度由原65万元上调至8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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